地地道道的华夏人
有了华夏人的身份,习惯了用华夏人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
保罗·史密斯是一位清瘦的高大老人
衣品非常的好
就是会让人看着就对他很有亲切感,又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内涵的人
林冬和他的见面在一家暹罗餐厅
饭食究竟怎么样,林冬不怎么在意——他是吃过饭来的
这顿饭叫下午茶
下午茶可以追溯到大腐国17世纪时期,绵延至今,渐渐变成现代人休闲习惯
一般人不是每天都有下午茶,林冬例外
除了他和史密斯,裴擒虎也赔坐在旁,他觉得自己在香江这边混过一段时间,英文水平还行,当个翻译不成问题
然而林冬从一见到史密斯,在史密斯完全不懂中文的情况下,就改口说了英文
非常之流利,简直裴擒虎此生从未所见
他的内心的是崩溃的
丢人啊
刚才还和林总说,老板,我的英文不错,可以当翻译
当时林总看他的眼神,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奇怪,现在终于明白了
他就是一个沙雕
还当翻译,当个屁的翻译啊
人家这需要翻译?
“你的英文真的特别好,我如果闭着眼睛的话,估计都不知道坐在面前的是一位华夏绅士”斯密斯对此表示惊讶
他最开始的时候,只觉得林冬举止走路很符合自己心目中古典绅士范
没想到英文也如此的遛
而且随着交流的进一步加深,他惊讶的发现林冬的英语很奇怪
公元四世纪之前的大不列颠居民说着凯尔特语,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了他们,将诞生于日德兰半岛和莱茵河流域的一种西日耳曼语言“盎格鲁撒克逊语”带入不列颠,现在一般称其为“古英语”
换句话说,大腐国的原住民不说英语
英语是德语的衍生品
后来又融入了维京人说的古诺尔斯语,再后来融入了法语
讲法语的贵族、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
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、希腊文和亚兰文的语法,形成了近代的英语语法
成立于1972年的皇家英语学会,提倡人们说这个时期的英语
但是自从米国崛起,大腐国本土也被侵蚀的严重
目前还能够坚持并且把皇家英语说好的,在大腐国本土都不多,尤其是年轻人群体
但林冬说的非常好
保罗·史密斯本人都自惭形秽
有些非常生涩的语法,他仅仅在早期的诗歌作品中才接触过
其实林冬已经很努力的在说现代英语
他穿越过来之后,曾经打算利用记忆药水的神奇,多学几门语言,结果发现一门汉语其实就足够他学很长时间
如果不是原主留下了一定的语言天赋,他可能连话都不会说了
最后不得已,单只恶补了一下现代英语的知识
这会来暹罗拍戏,他必须学习暹罗话,算是他要掌握的第三门语言
“我和我的设计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