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里读书,偶尔写写文章投稿的郑可。没少被人追求,但她一直以学业为重,现在参加工作了,来到了杂志社,不知道为什么,就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对象了。脑海里想起罗成的模样。
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黄的,不过对方在介绍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时候。郑可也的确是有点佩服对方的才气,比她写的文章语句的运用方面深多了。而且看社长的意思,这以后工作的话,就是让李晨来带带她了。
“报社呀,那可没咱们杂志社好。既然这样,那就不打扰了,对了,明天早上我过来接你吧,带你去尝尝咱们江城的特色早餐。”
长的好看,说话风趣,又有见识,并且也有工作的年轻小伙子。适龄女子不动心的是真的少,郑可在猜想着罗成会不会以后来找她,毕竟留了地址给他。
“嗯,是我同学,她跟一样,一起来的这边,她在报社实习。”
杂志社的员工宿舍不远,那种传统的建筑楼房,房间是那种内外屋的形式。没有厨房的,但可以自己买一个煤炉做点饭菜。
为什么说千金小姐,大部分长的不差呢,最少长的好看的超过了平均数。主要还是生活条件好,不用干什么活。
而这边的宿舍是有床有书桌书柜的,这可能是杂志社的一种福利吧。很多厂里要是有职工楼,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。
郑可望着社长带来的一个男同事,文质彬彬的,穿着也时尚,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夹克。
跟李晨礼貌性的握了一下手,郑可就闻到对方身上一股烟味。其实杂志社的人看稿子,有时候也自己写稿子,男同志的基本都抽烟。
因此,在这个时代,千万别招惹女文青,招惹到了。就会跟未来时代的脑残粉一样,都摆脱不掉,甚至会因为爱情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来。在民国时期,为爱殉情的文青最多。
李晨很热情的在帮郑可收拾,并且在还在聊郑可之前发表在他们杂志社的文章。收拾房间的话,郑可是真不需要李晨帮忙,并且暗示几次了,说她一个人可以慢慢来。但李晨有点脸皮厚,不走呀。
文人骚客嘛,杂志社的一些男人没有几个不骚的。而且这个年代的文人,或者说文青,都有一个特点,喜欢自由,要自由恋爱,拒绝包办婚姻。
郑可算是家庭条件好的,家务也做,但不怎么风吹日晒,也没干过什么重活。所以肤白貌美,这一个杂志社,哪怕现在是一个实习的身份,也是大受欢迎呀。
只不过谈到自己写的文章事情,郑可也的确感兴趣,想听听别人的见解。这一聊,就聊了不少时间。
收拾了一下东西,郑可就要跟着李晨走了,而李晨十分热情的要帮她提行李,绅士风度也是很不错,郑可也十分礼貌的道谢了。
“不用,这太破费了,
点击读下一页,继续阅读 二斤面 作品《年代:开局当上采购员》第256章 打算弄个相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