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梦魇“辛辛苦苦二十年,一病回到解放前”是真实的写照老百姓看病难,没钱看病,小病大治是这个系统的顽症以于凤至为例,要不是大帅府的经济条件和政治地位,她的病,放到一般平民百姓身上,捱不过这个年尾
没钱看病是劳动保障体系的故障,解决这个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医疗保险制度,从劳动收入中缴纳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,实行企业交一点,个人交一点,财政补一点的办法,实行“小病小报,大病大报”城市市民按月缴纳,农村百姓按年缴纳,逐步完善起来
针对看病难,各地从财政回馈上建设完善省级、市级、县级、乡镇级医院四级制度,实行“基层看小病,中心医院看大病”的分类方法,以缓解医疗资源浪费与实现资源共享;医药分离,医生的收入由各等级基础工资金与绩效(看病人数、质量)组成,药品则分处方与非处方两类,均归各地药品管理局下属各药店管理
为最大限度杜绝医疗吃回扣等行为,医院归卫生局、药品管理局归监察部,分头管理
讲起来,中国后世有食品药品监督局,却看不见毒大米、管不住毒奶粉、看不住过期疫苗;质监局管不住市场上的三无产品、低劣产品,都是事发后才去补救
这些“监督”不是为了实现对企业的震慑,而是借“发证”之机捞油水;环境监督局向污染企业征收可以微乎不计的一些“惩罚”甚至不够路费的、竟又被认为是环保工作的亮点;一些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局甚至与当地煤老板沆瀣一气;“合格”的豆腐渣工程…这样没有连带责任的“监督”又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呢?
公务人员必须施行责任追究制度:钱多、事少、医疗养老有保障,受人尊重社会地位高,这种好处谁不想要?否则后世为什么屡创公考千里挑一的记录?这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耻辱!我们一直口口声声要与国外接轨,为什么国外公考没有中国这般火热?
各个职能的监察局将被合并成一个大的监察部(总厅),屡屡滞后于事故的监察工作,按渎职罪予以清理出公务员队伍,对下级已立案但为上级某人“指示、批示”暂不处理导致事故的,不管其调到哪里,现职多大,一经发现,一查到底,让任何体制内的人都不敢放任屁股下的火|药筒,这才是消除事故、真正建立监察制度的良药
养老保险制度也要跟上,张汉卿才不会搞什么公务员、企业人员两套办法,一直声称工作不分职务大小、工种性质,一样的为人民服务,却非要搞两类,这是做什么?
所以在东北五省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,都统一按一定比例缴纳,存入个人帐户多交多得,工作年数越长得到越多这项工作千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