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言,那可真是糟透了
秦舞阳是燕国名将秦开的孙子,燕国有名的勇士,十二三岁就敢杀人,旁人不敢和他对视
听起来很勇,实际上呢?
一个寻常老百姓,看到身高体壮,身上描龙绣凤的壮汉,敢随意接近么?
如果这个壮汉手中拿着刀呢?
如果这个壮汉不仅拿着刀,还一怒就杀人呢?
如果这个壮汉是杀人之后,能逃避追责的官三代呢?
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闲着没事招惹这种人
说白了,秦舞阳就是一个小地方的世家子弟,靠着家世作威作福,百姓不敢招惹
坐井观天,他觉得自己真的强无敌,是真正的勇士,实际上就是个大混混
有句话说得好:再大的混混进了局子,坐在“后悔椅”上,也是哽咽着对警察蜀黍说后悔
把一个混混送到世界第一强国行政中枢,要他刺杀被世界第一强军护卫的千古一帝,不尿裤子就已经很不错了
荆轲本来就没把秦舞阳放在心上,若非燕丹执意如此,他绝不会带这样一个副手
三日时间,通过农家的情报网,荆轲把一切都算计好
他本想拜见一下狄光磊,狄光磊拒绝了
没必要,没意义
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局,不存在暗中盗走丽姬、天明,让三人隐居的可能
荆轲为人千古传颂,是因为他出刀并非为了自己,也不是为了妻儿,而是为了燕国
更别说此时已经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,他要是拍拍屁股走人,那就不是荆轲了
站在秦国的角度,就更不用多说了,刺王杀驾乃必死之罪,没有任何借口,韩非也会判他死刑
更别说天下一统乃是历史的必然,狄光磊岂会干涉这种事
一个陌生人而已,弹奏一曲已经足够
“君子死知己,提剑出燕京素骥鸣广陌,慷慨送我行雄发指危冠,猛气冲长缨饮饯易水上,四座列群英渐离击悲筑,宋意唱高声……”
……
清晨的阳光洒遍咸阳城,为大地带来温暖
荆轲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日出的灿烂了
从易水诀别开始,荆轲记忆中的太阳,便只剩下苍穹落日
残阳如血,时刻提醒着他:莫要忘了自己背负的使命,莫要忘了为自己的使命流过血的人,莫要忘了自己注定要为使命而流血
“今日染红苍穹的,应该就是我的血了”
荆轲叹了口气,进入到了大殿之内
明亮的大殿内,除了赞礼官洪亮的声音,竟是鸦雀无声,落针可闻
跟随在荆轲后面的秦舞阳在这种庄严肃穆的氛围中,不由低下了头,两腿竟微微颤抖起来
嬴政目光灼灼的看着荆轲和秦舞阳,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,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
单单只是千古一帝的霸气,就吓得秦舞阳两股颤颤
荆轲心中感叹,就凭嬴政身上这份霸气,若是进入江湖,至少也能入“十大高手”之列
荆轲不知,嬴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