掏出一张写好的协议递到李牧面前,道“这是要写的,上次和儿子走的急,没来得及给”
李牧接过一看
协议很规范,与在专业律师见过的范本一模一样
与正常放弃抚养权协议不同,李牧让秦暮雪写的这张是放弃抚养权协议,比一般放弃多了一个“自愿”和“永久性”
这两个词很关键
加上之后,纵然李牧不久的将来发生不幸,意外导致死亡
秦暮雪也没有重新争夺抚养权的权利,李然抚养权会自动转移到李牧父母身上
翻到下面,李牧竟看到关于抚养费的协议:
“甲乙双方共同确认,婚生子李然由甲方抚养,乙方应支付子女抚养费5000每月,离婚登记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六个月的抚养费,此后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抚养费,一直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,乙方有权探视子女,甲方应予以配合”
李牧感觉有点可笑
协议上的抚养费不少,比一般只给八百或一两千多了好几倍,可与秦暮雪都离婚这么多年了,也没收到秦暮雪一分钱的抚养费
又是一桩面子工程
不过李牧也没说什么,不屑拿面前抛夫弃子女人的钱
从车里翻出一支黑色签字笔
将两张协议压在轿车引擎盖上,李牧弯腰刚准备签下自己的名字,一只手忽然挡在前面,秦暮雪微颤的声音传来,道“李牧,想弥补六年来对儿子的亏欠,求给一个重新照顾然然的机会,可以给一笔钱作为补偿,一百万,甚至两百万,只要开口,都同意”
李牧从秦暮雪手掌下抽出协议,毫不犹豫签下自己的名字
一个女人靠抛夫弃子赚到的钱,李牧不屑拿,也不会拿
穷时
身上尚有三分傲骨
何况现在!?
“跟爸爸回家,还是让她带去玩一会!?”
既然放弃抚养权已经签订完成,李牧作为儿子监护人,也就是所谓的甲方,自然要遵守上面的“乙方有权探视子女,甲方应予以配合”的协议,揉了揉儿子的脑袋,李牧轻声道“想去就去,别怕爸爸不高兴”
拿着沉重无比的放弃抚养权协议
秦暮雪内心一阵绞痛,她回来后有想过与李牧争一下儿子的抚养权,甚至专门找律师询问过打官司成功几率有多大,最后被律师告知不足三成,
首先
她没带儿子一起离开,已经构成主动放弃的倾向
再有这六年来,她从未回来履行过一次作为母亲的义务和责任,代表她已然失去主动权
唯一能打赢这场官司的三成把握
还是在于孩子最终选择父母哪一方的意愿方面
所以秦暮雪想了好几天,在两道选择题上患得患失
第一
为争夺儿子为数不多胜算抚养权,把她和李牧原本很僵的关系,再闹到老死不相往来
第二
按李牧要求写了自愿永久性放弃抚养权协议,以后她想看儿子,都会尽力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