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好牛啊,龙皓晨居然是魔神皇的外孙,皓月居然是破坏神,感觉贼震惊dm22○ cc
下一本就是盘龙,它俩算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小说dm22○ cc
它俩的剧情都是那种首尾相衔,开局伏笔能埋到整本书的后期dm22○ cc
于是乎,潜移默化的,我个人看书以及写书风格就是:
“剧情大于一切dm22○ cc”
一本书我最看重的就是剧情及伏笔,其次什么爽点啥的布拉布拉,都并不是我绝对看重的点,一本剧情首尾相衔的书,一本能在结局给我最大震惊的书,在我的眼里才是一本好书dm22○ cc
...这可能在当今的网文里不太适用,因为现在是纯爽文的天下,爽点密布读者才有看下去的兴趣dm22○ cc
关于这点我也在改进,因为好剧情和爽点并不冲突,只是我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则是:
我有时候会为了剧情,故意把一些爽点给放弃掉dm22○ cc
也就是说,我并非是那种“剧情只为爽点服务”的作者,而是“爽点为剧情服务的”作者dm22○ cc
这才是我心中真正的主次dm22○ cc
所以我最开始其实是有了节哥的故事,才开始考虑题材的dm22○ cc
而当时我发现节哥的金手指很适合游戏制作,于是乎我就写了这么本游戏制作+都市异能文dm22○ cc
其实单纯写的游戏制作这个题材,横向延伸是完全可以的,让读者看个爽,是很简单的事情dm22○ cc
可想要在其中纵向挖掘深度出来,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dm22○ cc
所以这并不符合我一直以来写文的要求,单纯写这种文我写着也会非常没趣dm22○ cc
因此我加入了都市异能,加入了超凡的世界观dm22○ cc
全为了能达成一个好故事,为我笔下的角色尽量挖掘出些深度来dm22○ cc
关于这个故事,我每每想起一些高潮点,整个人甚至都会忍不住兴奋的颤抖dm22○ cc
前十万字我埋的伏笔,确定多到爆炸,且为了更合理,我光是前十万字正文的细纲,我就足足写了三万字dm22○ cc
很多伏笔现在各位当然是看不懂的,很多可能直到了结局,各位才能明白:啊,原来这个最开始就提过了啊!这里居然暗示过了....
但是同时呢,如果只是跳着想看游戏制作的读者们,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花钱订阅啦….某阁应该也是能看到的吧…..
因为后期游戏制作的节奏自然会放缓不少,感觉你们要是专门花钱了,反而看不到自己想看的内容,有些不太好dm22○ cc
哈哈,可能我是为数不多会劝读者的不要订阅的作者吧dm22